1979年


1979年1月11日,地委根据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地主、富农分子摘帽问题的决定。3月,全区抽调干部3028人,到各乡镇全面开展此项工作。经群众评议,领导审批,给37839名地主、富农分子摘掉帽子,对2049名错划、错戴帽的地主、富农分子给予纠正,其子女一律定为公社社员,享有同其他社员同样的待遇。